2018年4月26日,陈先生全家获得澳洲商业投资移民132永居签证,成功移民澳洲。得到签证获批喜讯后,开心之余,他又有了新的担忧。
在申请132签证之前,澳洲移民律师就跟陈先生说过,132签证虽然是先获得澳洲PR,过去澳洲之后再开展投资,不过即使最终拿到132签证,也需要通过移民局的监管。
所谓监管就是申请人在澳洲开展生意后,移民局会要求申请人完成1010 Form Survey的填写,里面的内容非常详细,包括展开的生意活动内容,在商业活动中的角色,雇佣的人数,占股比例等等。
申请人需要填写此表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表格中所述的事实。那么不少人就要开始问了,有什么参考标准证明自己满足条件了呢?
这里主要有两个标准,一个源自于澳洲移民局,一个源自于州政府,您需要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,才能顺利通过监管。
恭喜陈先生顺利解除澳洲132永居签证监管!
通过获签信,我们也可以看出,移民局发送监管通过信的时候不仅发送给移民代理律师,同时也抄送了州政府相关办事处。
换一种思维也就是说如果申请人在拿到132后,若没有满足州政府的要求,那么州政府也是有权告知移民局的,严重的话,那么132签证很可能就被取消了。
澳洲移民局的监管要求:
1. 申请人要在澳洲允许的商业内占股,并且占股比例要很大的那种;且
2. 申请人需利用自身本领参与企业的日常高级管理;且
3. 申请人在将来也愿意继续开展上述商业活动。
关于州政府的要求,以我们所述客户陈先生所申请的州担西澳为例:
由于澳洲投资移民整体相对复杂,建议澳洲132签证申请人,最好还是从申请签证开始,至监管结束进行全套项目的准备。
另外,根据澳洲移民局去年底宣布的商业移民改革方案,一步到位拿澳洲PR的132签证今年7月即将退出历史舞台,留给满足条件的申请人的时间不多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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